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德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优利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志超先生、张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二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志超个人简历:
高志超,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主要任职经历如下:1999年至2003年,任耀川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3年至2017年,任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至今,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经理。
高志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23,666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邓个人简历:
张邓,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物流管理专业。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07年至2015年,任东莞新进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2015年至2017年,任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计划与物流部经理;2018年至今,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与物流部经理。
张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58,25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1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6号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6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6号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 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 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 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请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6号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电子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联系人:周建华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0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859,46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909,465.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0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2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监事会选举高志超先生、张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报备文件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0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洪少俊先生、洪少林先生、甘宗秀女士、周建华先生、张兴先生、汪世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孔小文女士、袁鸿先生、杨月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孔小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少俊个人简历:
洪少俊,男,1982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曾任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际销售总监、制造中心总经理、中国销售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优利德国际有限董事、优利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坚朗优利德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瑞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荣获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杰出人物奖”、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权,洪少俊、洪少林系洪佳宁和吴美玉之子,四人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15,123,76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洪少林个人简历:
洪少林,男,1982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子工程专业。曾任伟易达(00303.HK)加拿大产品研究及开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监及核心技术人员;兼任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优利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任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与多项专利技术的研究工作,作为发明人共计取得8项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一种支持任意点输出电压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及测量装置”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洪少林先生目前亦担任广东省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权,洪少俊、洪少林系洪佳宁和吴美玉之子,四人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15,130,20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甘宗秀个人简历:
甘宗秀,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行政管理专业。2003年入职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曾任生产主管、生产部经理、制造中心总监、董事,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制造中心总监。
甘宗秀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312,892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建华个人简历:
周建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曾任广州增城嘉应塑料电子厂法务经理、骏麒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7年入职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专员、对外事务管理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对外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周建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241,718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兴个人简历:
张兴,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专业。曾任东莞联晟电子硅橡胶有限公司会计;东莞启东电线电缆厂财务主管;2007 年入职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120,669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汪世英个人简历:
汪世英,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东莞华科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 年入职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区域销售经理、中国销售总监、董事,现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销售总监,广东省仪器仪表协会副会长。
汪世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401,939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小文女士个人简历:
孔小文,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产业经济专业。曾任河北地质大学讲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小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鸿个人简历:
袁鸿,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固体力学专业。曾任广东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暨南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现任暨南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副所长、广东省高校“工程结构故障诊断”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重 大工程灾害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理事长、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等,已发表学术文章150余篇,2014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入选 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4项,获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2016年获得海洋油管结构和材料失效的非线性理论与加固技术(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109号)、土木工程专业发明专利申请与创造性研究、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预算定额2019分别在人民交通出版社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兼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月彬个人简历:
杨月彬,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任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月彬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1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正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