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有前提条件的就要啪。从安全角度,如果怀孕是正常的、没有并发症,那么怀孕期间性生活是非常安全的,对胎儿不会造成伤害,不会引起流产。但如果存在胎盘前置、早产史、其他一些不正常怀孕等情况,或者怀了多胞胎的话,就要避免生活。
孕期性生活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为有羊水保护胎儿,子宫壁的肌肉也很厚,流产不是孕期性生活引起的,流产绝大多数是因为胎儿不正常而导致的自然流产。孕期性生活引起的高潮会产生宫缩,但宫缩不会导致早产,除非孕妇本来就有早产的风险。
从孕妇心理上讲,部分或者孕妇因为有严重的孕吐,或者太累,或者因为激素变化,没有性生活的念头。另一部分孕妇则因为激素变化而性欲提高。在第一孕程,不想过性生活的孕妇比例多,第二孕程想过性生活的孕妇比例高,到第三孕程时,不想过性生活的孕妇比例有多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
在性生活过程中,有的孕妇很享受,有的孕妇则有心理负担,尤其是想到肚子的孩子,精神上无法放松,加上疲劳、背痛、增加的体重和其他怀孕的症状,使得性生活的感受很不好。
因此是否过性生活,除了考虑安全性外,还要考虑孕妇本人的意愿,如果孕妇不愿意,或者性生活过程中感觉不好和成为负担,就不应该做,但这绝对不能成为渣男们出轨的理由。
你在都做过事?
年少轻狂,法律范围内,做点荒唐事,有时候回忆起来,还觉得挺有意思。
2009年,我17岁,暗恋同桌,一个非常可爱、欢乐的姑娘,关系非常好。哈哈哈,我俩还上课一起看三级片,被老师抓到过。
然而这还不算荒唐。她喜欢其他班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其实那个男的就是个现实版的“渣男”,一个高中生,脚踏5只船,还都迷恋他,五个对象都安排的井井有条,也是个人才。
当然,如果没有我同桌的话,他是不是渣男,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俩处了一年多对象,然后我同桌被抛弃了。
然后我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把我同桌的屁股打了,整天哭哭啼啼,弄得我心烦!按腿上,打了二十多下屁股。
第二件事,我把那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给揍了。按地上一顿揍,当然后果就是我的眼镜也退伍了,还赔了点小钱。
我喜欢的东西,可以得不到,可以在别人手里,但是如果你把它弄碎了,呵。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