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规则,说来其实挺简单,也就三个字律野:替、对、粘。
一、替
所有律句须遵循平仄两两交替而行原则,即所谓“马蹄韵”,如: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等等。
二、对
两句律句构成一联,即上联下联,也称上句下句。联内两句平仄应相“对”如: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或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三、粘
基本律句就四句,如何将其有机组合,而不杂乱呢?古人用了一简单办法,那就是“粘”。联与联之间,平仄应相“近”,即第二句和第三句平仄,一三五七字可以有差异,但二四六字平仄必须完全一致: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这样四句构成一基本单元,称为绝句;两个绝句如此办法“粘”起来就成为一完整律诗。还可用“粘”的办法使律诗无限延长,成为二十韵甚至四十韵的长律或排律。
基本句式通过变换组合,即得到四式绝句、律诗的不同类型。
这么做的好处就是让律诗的结构变得有章可循,同时尽最大可能,保证有四种不同的节奏,循环往复而不至于单调。
但是,这个规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从南朝齐梁,到隋,直到盛唐都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差不多两百年后,直到晚唐甚至宋代才最终定型,成为共识。
所以我们看到初唐盛唐一些很著名的律诗,失替、失对、失粘;对仗不工、或有的前三联对仗,有的后三联对仗,有的四联都对仗,有的仅有一联对仗,一点都不应惊讶,因为那时还没有一个统一规则,怎么做全凭诗人个人兴趣,大家都心照不宣,不会过多指摘。
到宋代明清以后就不同了,不按套路出牌的话,可能连个秀才都考不取,一辈子都做童生,祖孙三代一同考秀才是考场常见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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