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特征,什么是税收?税收具有哪些特性?

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税收、无偿地征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是大部分国家取得…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税收特征,什么是税收?税收具有哪些特性?

  税收的特征:

税收特征,什么是税收?税收具有哪些特性?

  1、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谁我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或的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如何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特征 亦称“税收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 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其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的集中分配。

税收是国家普遍采用的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它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形式特征,习惯上称为“三性”。

(1)强制性

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用法律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力与义务的制约。国家征税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国家征税不受财产直接所有权归属的限制,国家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税权。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国家与国有企业的税收关系,也具有强制性特征。这是税收形式与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形式的根本区别。 强制性 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制约。国家征税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国家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税权而不受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限制。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具有自身物质利益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税收关系,也具有强制性特征

(2)无偿性

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并成为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税收无偿性的形式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说的。 无偿性 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В.И.列宁曾指出:“所谓税收,就是国家向居民无偿地索取”(新版《列宁全集》第41卷,140页)。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地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决定了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国家,它还是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3)固定性

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课税对象和课征额度。也可以理解为规范性。税收固定性的含义包括三个层次,即课税对象上的非惩罚性,课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课征比例上的限度性。税收的固定性特征,是税收区别于罚没、摊派等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固定性 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征额度。也称税收的确定性。这一特征,是税收区别于财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征。

税收的公平原则,以及保证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都是以这种固定性为前提的税收的公平原则,以及保证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是以这种固定性为前提的。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作为特定分配范畴的质的规定性,并不因社会制度的不经济理论界对税收特征还有其他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税收的强制性不是由政治权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或国家的社会职能决定的。有人认为,税收既然是用来满足全体纳税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应有整体的“报偿性”,而不应是无偿的。同而改变。任何社会制度下的财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个特征,就是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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