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分普通编和教育专项事业编。普通事业编一般为大中专院校什么是事业编、高职高中类学校教师使用,与其他事业编没有本质差别。教育专项事业编为中小学教师使用,系事业编制的一种,但在编制数额、管理关系等方面又与其他事业编制存在明显。
一、管理关系不同普通事业编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统筹,按照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定岗定编,按照2012年底数实行限额管理,目前阶段原则上是只出不进,确需增加编制的,在总盘内调剂。也就是说,普通事业编制现在基本上不能增编扩编。而教育专项事业编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每两到三年根据学生人数等进行调整,由教育部门提出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允许适量增加编制。在管理关系上,普通事业编制是单向管理,即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统筹管理,而教育专项事业编制实行的双向管理,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增编或减编方案,最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二、经费保障不同教育专项事业编制由财政和编制部门重点保障,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不论改革或发生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删减教育专项编制,或占用教育专项编制相关经费。而普通事业编制不同,很容易因为政策或经费的变动受到冲击,比如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分类改革要求,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底完成改革,剥离编制脱离体制,不再列入事业范畴。这是教育专项事业编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三、未来趋势不同前面说了,教育专项事业编不可能受到冲击,而普通事业编可能因为改革受到影响。比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效,按照改革要求,将取消教师和医生的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再比如生产经营类和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为分类改革要求也将改企,剥离事业属性,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等等。未来普遍事业编制将进行更大规模、更彻底的深化改革,很多在编人员会受到波及,而教育专项事业编无论怎么改,改什么,基本上与它都没什么关系,稳定性比一般事业编制要强。
何为编制和事业编制?
行政编和事业编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的两种身份特质。作为体制内的两个身份主体,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多不同。
行政编行政编是指国家党政机关及部分群团组织使用的编制,即公务员。像政府口的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管理局、人社局、工信局等,党口的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纪检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供销社、社科联,政法口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还有人大、政协等机关在编人员,都是行政编制。行政编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必须在行政或执法岗位;二是由财政全额供养;三是必须参加考试获得。
行政编制不像事业单位那样区分很多类型,它只有一种编制性质。不过在行政机关存在部分工勤人员,使用的是行政工勤编制,由于他们的身份是工人,不具备提拔使用的条件,与公务员存在本质区别,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一种编制,至多是一种身份和待遇的象征。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随着行政编制的逐步核减退出历史舞台,未来行政机关将只有行政编一种编制存在。很多人常说的政法专项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只是因为职能需要进行管理方式的区分而已。
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属性设置的编制。事业编制主要存在于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和卫生服务领域,主要职责是代替政府为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服务。使用事业编制的,像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医院、报社、电视台、疾控中心、防疫站、救助站、福利院、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体育中心等,多数是各类党政机关的二层机构,或者党委政府的直属机构。按照职能区分为行政执法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种。其中,行政执法类未来将全部转行政,或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公益类大体保持现状,部分公益二类、三类或进行整合剥离收费和经营职责转公益一类,或者剥离公益职责转企。生产经营类按照计划将在今年年底全部转企。
事业编制按照财政供养方式区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全额拨款主要存在于参公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中在公益二类,自收自支集中在生产经营类,目前正在进行改革,未来将全部取消,只保留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两种性质。
事业编制中有一类人员比较特殊,即参公身份人员。这类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但是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和晋升待遇。这部分人员将随着单位的改制转隶逐步置换为行政编制,或者剥离行政属性转纯事业身份,不再保留参公待遇。随着参公、差额、自收自支等编制的清理,未来,事业编制的大趋势是将全部以全额拨款形式存在。
事业编与行政编有什么区别?
编制是我国行政体制区别身份的特有存在。要了解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首先要弄清楚编制的概念。
一、什么是编制?
编制简单地理解就是一种身份,由国家定额管理,纳入身份管理系统。比如一个单位领导有多少,中层岗位有多少,基层员工有多少,干部有多少,工人有多少,名额的分配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个地方也是如此,比如县,县长多少名,副县长多少名,正科领导多少名,副科多少名,科员多少名,分布在哪些单位,具体属于什么岗位,机构编制部门都有详细的方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定方案,定编,定岗,定职。编制说白了就是人数和名额,把不同的名额分配在不同地方和单位。人数满了叫满编,超了叫超编,没满叫缺编。
国家对编制实行严格管理,目的是控制人数避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2012年后,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要求对编制实行限额管理,以当年编制为底数,实行严格控制,原则上只出不进,不再允许扩编增编。编制因此日趋紧张。
二、编制有哪些类型?
目前,我国体制内的编制只要有两类,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1、行政编制。行政编制分两类人员,一类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属于干部,一类使用行政工勤编制,属于工人。公务员主要存在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像政府系统的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党委系统的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包括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到领导,下到科员,基本上是公务员。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主体,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职务和职级,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晋升,每个职务与职级对应各自的岗位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行政工勤人员从中辅助,承担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打字、维修、司机等,人数有限。
公务员有三个特点:一、有行政执法职能;二、由国家财政负担;三、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得编制。
2、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是指机构编制部门为国家提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立的编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不过分岗位管理,区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管理岗人员主要从事管理工作,基本上是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比照行政机关实行等级晋升,分一到十级,分别对应正部到办事员。管理岗人员人数总体有限。专技岗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主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按照职称等级晋升。工勤岗位人员提供辅助性工作,身份是工人,区别于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事业单位三种岗位人员可以相互转岗,不再唯身份论。
事业编制中有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执行公务员的工资和晋升待遇,与普通事业编有所不同。另当别论。
三、行政编与事业编制的区别
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因为身份不同存在诸多区别,具体有:
1、工作职责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是国家党政机关的管理者,负责制定、执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具有行政执法职责;事业单位提供科教文卫等公共领域的公益服务,主要是技术支持,不具有管理职能。
2、管理关系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执行公务员法,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公除外)。行政编制人员集中在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多在二层,前者是管理者,后者是被管理者。
3、财政供养方式不同。行政编制人员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没有其他供养方式。事业编制人员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但也有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性质,不一定全部由财政全额拨款。
4、工资待遇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按职务晋升提升待遇,事业编制人员除管理岗位外,专技和工勤岗位分别按照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工资执行标准不在一个序列。因为有车补等待遇,行政编制人员收入总体上高于事业编制人员。
5、晋升空间不同。行政机关除了少数几个工勤人员外,其他全是公务员,职数相对较多,晋升空间较大,而且除了晋升领导职务,还可以职级并行。事业编制人员区分三种岗位,按比例设定,相当于10个岗位区分出三种人,按照不同方式晋升,岗位职数较少,晋升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