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专家同情原则:
张镭 中日友好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药师
北京时间2020年2月1日凌晨,《新英格兰杂志》(NEJM)在其短篇报告栏目报道了美国首例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成功治愈的病例,其治疗过程显示,基于“同情用药”原则,这名患者在住院第7日接受了处于试验阶段、尚未被批准上市的Remdesivir(瑞韦)静脉输注。住院第8日,患者的临床症状得到改善。
读到这里想必大家十分好奇“同情用药”究竟是什么?
“同情用药”制度溯源
2009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开始实行“同情用药(Compassionate Use)”制度,即允许尚在研究阶段的药物给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患者在临床试验以外使用,也称“扩大使用(Expanded Access)。“同情用药”制度是“患者最佳收益”这一基本医学伦理原则的产物,其结果并不能取代临床试验。此制度是独立于临床试验和药物审批之外的,意在为患者,尤其是面临死亡威胁的重症患者,开辟一条药物使用途径,给他们带来生的希望。一开始只用于晚期肿瘤的患者,后来扩大范围到罕见病患者。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同情用药制度的国家,随着这一制度在国际范围内被逐渐接受,目前欧盟和日本也已建立该制度。
根据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的一项回顾性研究显示,该中心从2012年 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的“同情用药”申请,均被FDA批准。患者申请的药物大多处于临床Ⅱ期、Ⅲ期试验,也有部分药物处于临床试验Ⅰ期。159例可评估病情患者的中位总生存期为11.4个月,也就是说有一半通过同情用药制度接受试验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存活超过11.4个月。
虽然这一个研究中心的数据不能代表“同情用药”的整体情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看出该制度可使部分绝症患者获益。
我国“同情用药”制度的发展
2017年12月2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就是中国版的“同情用药”制度。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在一些情况下,患者不能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来获得临床试验用药物时,允许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使用尚未得到批准上市的药物给急需的患者。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是临床试验的一种形式,也称拓展性临床试验。
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增加了同情用药的内容,将“同情用药”制度上升为法律层面。《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物,经医学观察可能获益,并且符合伦理原则的,经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
至此,同情用药制度在我国正式落地。
哪些患者适用于“同情用药”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拓展性临床试验的目标人群是患有危及生命或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需早期干预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患者。下列情况可考虑使用尚未得到批准上市的药物给急需的患者:
(1)患者因不符合试验入组/排除标准而不能参加新药注册临床试验;
(2)因地域或时间限制等原因无法参加新药注册临床试验;
(3)注册临床试验已经结束但该研究药物尚未获批在中国上市,且已有的研究数据初步显示该药在中国拟注册适应症人群中可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里要强调一点,申请拓展性临床试验的药物应已获得初步的有效性、安全性数据。而且参加拓展性临床试验的患者需经医生评估其临床获益超过潜在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瑞德西韦是否适用“同情用药”原则
此次通过特别审批进入临床试验的瑞德西韦,被网友以英文谐音(Remdesivir)称为“人民的希望”。那么“人民的希望”能否和“同情用药”制度联手,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用于预防和治疗2019-nCoV的特效药物。瑞德西韦尚无数据显示其在人体内对2019-nCoV的抗病毒活性。美国的孤例也并不足以说明该药的有效性。药物需要经过一定样本量的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才能为人所用。同情用药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个体急需用药。这里强调的是个体急需用药,在公共卫生事件中规模化用药解决群体问题,与“同情用药”的原则本身是相悖的,可能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与风险。
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役中,人们希望迅速找到有效药物的急迫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应怀有科学、理性的态度,脚踏实地地做好应该做的事——实验室研究人员加快药物筛选工作、并对候选药物进行潜力排序;科研单位加快药物和疫苗研发进程;临床试验机构在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临床试验,尝试新药的可能性。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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