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陕或秦);行政中心:西安
2、北京市;简称(京);行政中心:北京
3、天津市;简称(津);行政中心:天津
4、河北省;简称(冀);行政中心:石家庄
5、山西省;简称(晋);行政中心:太原
6、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行政中心:呼和浩特
7、辽宁省;简称(辽);行政中心:沈阳
8、吉林省;简称(吉);行政中心:长春
9、黑龙江省;简称(黑);行政中心:哈尔滨
10、上海市;简称(沪);行政中心:上海
11、江苏省;简称(苏);行政中心:南京
12、浙江省;简称(浙);行政中心:杭州
13、安徽省;简称(皖);行政中心:合肥
14、福建省;简称(闽);行政中心:福州
15、江西省;简称(赣);行政中心:南昌
16、山东省;简称(鲁);行政中心:济南
17、河南省;简称(豫);行政中心:郑州
18、湖北省;简称(鄂);行政中心:武汉
19、湖南省;简称(湘);行政中心:长沙
20、广东省;简称(粤);行政中心:广州
21、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行政中心:南宁
22、海南省;简称(琼);行政中心:海口
23、重庆市;简称(渝);行政中心:重庆
24、四川省;简称(川或蜀);行政中心:成都
25、贵州省;简称(贵或黔);行政中心:贵阳
26、云南省;简称(云或滇);行政中心:昆明
扩展资料:
截至2018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岛屿岸线1.4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陆地同14国接壤,与6国海上相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陕西省(陕或秦)行政中心:西安北京市(京)行政中心:北京天津市(津)行政中心:天津河北省(冀)行政中心:石家庄山西省(晋)行政中心: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行政中心:呼和浩特辽宁省(辽)行政中心:沈阳吉林省(吉)行政中心:长春黑龙江省(黑)行政中心:哈尔滨上海市(沪)行政中心:上海江苏省(苏)行政中心:南京浙江省(浙)行政中心:杭州安徽省(皖)行政中心:合肥福建省(闽)行政中心:福州江西省(赣)行政中心:南昌山东省(鲁)行政中心:济南河南省(豫)行政中心:郑州湖北省(鄂)行政中心:武汉湖南省(湘)行政中心:长沙广东省(粤)行政中心: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行政中心:南宁海南省(琼)行政中心:海口重庆市(渝)行政中心:重庆四川省(川或蜀)行政中心:成都贵州省(贵或黔)行政中心:贵阳云南省(云或滇)行政中心:昆明西藏自治区(藏)行政中心:拉萨甘肃省(甘或陇)行政中心:兰州青海省(青)行政中心:西宁宁夏回族自治区:(宁)行政中心: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行政中心:乌鲁木齐香港特别行政区:(港)行政中心:香港台湾省(台)行政中心:台北扩展资料:中国行政规划分布: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3、华中地区(包括河南、湖南、湖北);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8、港澳台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