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纳社保金吗公司不交纳社保可以不?关于是否赔偿的问题,不管是劳动合同法还是社保法都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我的理解,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公司,给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实际一般的公司都是在员工领取第一个月的工资时,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很多公司出于自身人力资源成本的角度来考虑,都要想方设法在员工的社保缴费上做文章,有的是不缴纳,有的是不全额交纳,其实这些不但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员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员工可以主张如下几项权利:
一是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保。这是大多数人维权最基本的主张。由于社保会保险有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一般大都是主张养老保险,但是对于医疗保险也有个缴费年限的积累和个人账户资金的问题。所以主张时重点是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三险。养老保险主要事关今后自己能否退休或是能否按时办理退休的重大权利。由于年龄不可能倒退,如果不补缴有可能自己今后无法办理退休,影响自己的是一辈子而不是一阵子,这是需要重点主张的;医疗保险虽然有一定的时效性,但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可以在今后办理退休后,依法享受医疗退休待遇,这个缴费年限失去了也是无法找回的,加之个人账户有一定的返还比例,这是个人的钱;失业保险由于涉及到自己失业以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如果公司没缴纳失业保险的,即使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也是无法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
二是如果公司无法补缴社保造成的损失,需要公司赔偿。这种情况主要是经过仲裁机构裁定公司要为员工补缴社保,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无法补缴的,这种情况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非常大的,所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自己今后不能按时办理退休的经济损失和医疗损失、失业保险金的损失等。这个损失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公司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滞纳金、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来进行计算,可能需要走诉讼程序才能完成。
三是离职赔偿。由于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主动离职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职。这种离职和一般的离职不一样,由于是公司违法在先,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在公司工作时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经济赔偿则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二倍。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按照第一条规定,为员工补缴了在公司工作时需要缴纳的社保,补交以后是不能要求公司再给予赔偿的,只有在无法补缴的情况下才能要求给予赔偿;但是即使公司为员工进行了补缴,离职时仍然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