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生活之前,大狮我想先给各位看官介绍一下这“捕快”二字的来历。话说这“捕快”二字,衍生自明朝,又有“捕役”“快手”“巡捕”一说,其中巡捕二字用的最久,到了民国时期,还沿用“巡捕”二字。那么“捕快”的前身是什么呢捕快?它的前身可追溯到唐五代之前的“皂隶”、宋代之“弓手”,元代之“弓兵”,请记住这“弓手和弓兵”并不是弓箭手哦;到了明朝,起初叫做“民状”,后来演变为“捕快”。
唐五代之前的,这些当时的“皂隶”,负责的事情比较杂,比如衙门里听差,看守门房监狱,官员出巡时,他们还要负责鸣锣开道、举旗执伞等事物,当然维持治安和捉拿盗贼也在份内。到了宋代和元代,就不再让这些人干礼仪工作,全心全意让其维护治安。不过元代晚期,这些人还充当征税和缴粮的工作。
到了明代中晚期,“捕快”一词正式诞生,为了尊称他们,便有了“神捕”和“老捕”一说。
明代捕快的工作主要就是负责缉捕,但分为两类,其一是为地方治安而抓捕蟊贼;其二是为重案抓捕凶手和劫犯。当案件发生后,县太爷的工作系统是一面具状申报上司,一面率领仵作和捕快等人到达事发地点。绘图录供,呈报上司,而后责任捕快将凶犯缉拿归案。
但需说明一点,这个缉捕过程会有一个限期破案,一般会给予3-6个月不等的时长,捕快要在这个时间内完成捉拿凶犯的工作。如果到期不能完成,那么会被罚俸一年。然后再限一年缉拿,到时间还完不成,那就罚俸两年;而后再给一年期限,到时候再完不成,你就“土豆搬家-滚蛋吧”。当然这段时间少不了皮肉之苦,别看捕快收拾别人有能耐,县令收拾他们也有能耐。往往很多时候,捕快为了在期限内破案,会抓一些不相干的人顶罪。
几乎所有的捕快跟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裙带关系,所以有事的时候大家互相帮忙,包括绿林人士、乞丐、地痞等都会给捕快透露消息和帮助抓人,当然他们自己也会有好处。
那么捕快是不是像影视剧中那样很能打,而且飞檐走壁呢?
可以告诉各位看官,捕快还真有两下子,拳脚和刀棒都会一些,因为会点功夫有两点最大好处:其一,缉拿盗匪时真动起手来,自己不会吃亏;其二,欺负人的时候,更不会吃亏!
明代文献《霏雪录》中就记载了捕快抓贼的故事,文中有个叫杨二爸的老捕快,一个人当街打翻四个持刀悍匪,而自己却毫发无伤,其能耐不得不令人佩服。而且捕快还很都懂得心理战,明朝杂记《今古案》中,就记载了捕快抓贼和用计谋套话的故事,文中的捕快嫣然都是心理学高手。
不得不说,捕快为官府捉拿盗匪,确实令人称赞。但是借机扰民害命,私纵真凶,诬量为盗的也不少。明代《实证录》中记载,有些捕快凶的很,当街调戏民女,强取豪夺,诬指平民的事也时有发生。可见捕快虽好,可不能贪心哦!
的人“捕快”?
“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明清时期,人们称之为捕快。也就是说,“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捕快所承担的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叫“比限”,一般5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为一“比”。过一个“比限”,无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责打。在不少文学作品中,捕快作为统治阶级的鹰犬,也常常成为鞭挞的对象。捕快常会应官长之令,参与诸如催租、抓丁、捕人之类勾当。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就算他们脱离捕快行业,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