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 秦在岭南所置郡,辖今广西西部、越南北部中部。 象郡是秦朝的郡级行政区,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之一,初设于公元前214年,是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还有两郡是桂林郡和南海郡)。 近现代有关象郡位置素有争议,一说是在今日广西与广东雷州半岛,面积达10万平方公里以上,一说则指象郡包含了越南境内的北圻和中圻,面积广达30万平方公里以上。 另外,象郡于秦末为南越国所辖无可争议,不过南越国被汉朝消灭后,汉武帝是否继续在原处复设郡县,则也所争议。不过,可确定的是,象郡的设置,对于岭南的开发是不可忽略的关键。 汉曰南郡,即象郡。这种说法,见于《汉书·地理志》。班固于日南郡下自注说谯郡:“故秦象郡,元鼎六年开,更名。”班固根据《秦地图》、《舆地图》十分可靠的志书而说。班固之后至唐代数百年间,各正史和志书,都因袭班说,指汉的南郡即秦的象郡,在今越南境内。(摘自黄现璠撰《回忆中国历史学会及越裳、象郡位置的讨论》, 载《顾颉刚先生学行录》,中华书局2006年7月初版)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互联网,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