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正在服役的消防队员编制是占的军队编制,因为武装警察部队是地方部队属于军人吗。
消防救援行为的法律性质 消防救援行为是指消防部队参加处置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灾害、事故时的救援行动。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及优势,积极营救急需救助的人员,努力消除险情,控制灾害发展。 消防救援行为由于其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其性质的认定上存在很多争议。
消防救援行为从本质上说应该属于行政救助行为。所谓行政救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其法定的职权和职责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救援和帮助。
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职责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救助在对象和内容上都具有特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上也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有效地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怎么消防员职业?
谢谢邀请!消防员是和平年代最可爱的人,是生命财产和生命的保护神。我们知道消防员主要负责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为民服务、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等工作,特别是一线消防官兵随时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较量,需要用自己的生命,用鲜血,用勇敢,用智慧,用汗水来维护和救助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把损失和危险降低到最低。
消防官兵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消防兵时刻准备着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一位曾经的消防兵朋友说他们在沉沉睡梦中,神经绷得也紧紧的,有时在梦中会突然惊醒,警笛就是命令,火情就是命令,他们时刻准备整装集合奔向灾区,在别人举家团圆的时刻,在别人欢歌笑语的时刻,是他们守护着我们的安宁。
消防战士,最可爱的人!向他们致敬!为他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