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别嫁兄有债,我就是嫁了兄弟二个,父母严重偏心,因为大嫂嘴甜,花得公婆都不晓得东西南北了,给大哥家带小孩,而我们刚结婚就要你户口迁出去,做月子,小产,以及带小孩从来没有都你搭把手,而大哥家里里外外都他们打理,甚至他孙子的以后娶老婆的钱都准备好了,如果你公婆疼你老公,那还可以,如果不疼你老公的话,你就做好一个家庭主妇的打算,爱他就嫁了,给他一个家的温暖,我就是这样,我一家四口在外面漂。而公婆大哥一家六口日子就爽些。房也建了,车也买了。说不漾幕是假的。你能怎么的,过好当下,自己想好,嫁了就嫁了,以后别打退堂鼓
兄弟欠网债,该不该借钱给他?
借给别人钱是在自己有钱的前提下。如果自己都穷得吃不上饭,怎能借钱给别人?帮助别人要有帮助别人的资本,做好人要有做好人的能力。
如果是好朋友,真诚说出自己的情况.,力所能及地借他三千两千的。我想,他也不想陷你于困境。并力劝他不要赌搏冒险,自古十赌九输,更何况现代更有许多骗人手段?如果是他虚荣浪费,就更不应借钱给他。此时还借钱给他,就是害了他。
当然,如果他以断交相威胁,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在人生途中,就是一个不断失去和不断得到的过程,虽然失去远远大于得到。
但如果他身陷险境,那还真要尽最大努力帮他,比如报警,再比如帮他想其它办法。
人死债消在上吗?
你好,依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因此自然人的义务也是自死亡时终止。因此,法律上算是有身死债消的规定。
但是人死后有可能会留下遗产,民间又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到底是不是父债子偿,还要看继承人是否继承到死者的遗产,若继承遗产,继承人应在所继承遗产数额范围内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