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如下地区划分: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市、县、自治县。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用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南、西北、港澳台表示分布,具体如下: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门、台湾)
中国地区的划分是怎样的?
干湿状况是反映气候特征的标志之一,一个地方的干湿程度由降水量和
蒸发量的对比关系决定,降水量大于蒸发量,该地区就湿润,降水量小于蒸
发量,该地区就干燥。干湿状况与天然植被类型及农业等关系密切。我国各
地干湿状况差异很大,根据降水量和蒸发量的关系,自东南向西北共划分为
4个干湿地区:湿润区、半湿润区、半干旱区和干旱区。
湿润区主要包括秦岭一淮河以南、青藏高
原南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三省东部,这些
地方的年降水量大于800毫米,降水量大于蒸
发量。这些地方的植被主要以森林为主,农作
物以水田为主,是我国水稻主产区。
半湿润区主要是指东北平原、华北平原、
黄土高原大部和青藏高原东南部,这些地方的
年降水量在400〜800毫米之间,降水量大于蒸
发量,植被主要是以森林和草原为主,农业主
要是以旱田农作物为主,半湿润地区为我国粮
食主产区。
半干旱区主要包括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
和青藏高原大部分,这些地方的年降水量为200〜400毫米,降水量小于蒸发
量,因此气候较干燥。半干旱区的植被主要是草原,经济以草原牧业和灌溉
农业为主。
干旱区主要是以新疆、内蒙古高原西部、青藏高原西北部地区为主,这 些地方的年降水量小于200毫米,降水量小于蒸发量,因降水较少,大部分 地区都呈荒漠状,这些地区的经济主要是以高山牧业、绿洲灌溉农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