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简爱读书笔记300字、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评说玫瑰》有感
这篇文章很早前我已在《故事会》上读过,当时我就很喜欢它,现在又反复读了几遍,印象更深了。它的名字叫《评说玫瑰》。
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深深的哲理。两句话语,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
玫瑰园里,有一对双胞胎和她们的母亲。双胞胎对玫瑰园的看法是这样的:“这是个坏地方!因为每朵花下面都有刺。”“这是个好地方!因为每丛刺上都有花。”
道理很明了不同的角度看事物都会有不同的想法,这个法则可以用到任何方面,只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的话,会有最好的结尾!不信,试试看吧。
<读书笔记>六
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道理
“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不会发生。”这句话你相信吗?我犹犹豫豫的,半信半疑。
又一期的《读者》里,就有一篇这样的文章,题目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不会发生》,它用一个个鲜明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好神奇耶!
神奇归神奇,我还是认为这是一句安慰人的话,因为这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如果烦恼都不会发生,那还烦恼什么?如果真的是对的,那……不是太伟大了?
我做了一个实验,写下了3个烦恼,果然,一个也没发生,实在太令我吃惊了。
你一定不信,我看你可以试试。(那个烦恼一定要现实哦)
<读书笔记范文>七
读《绿屋的安妮》有感
《绿屋的安妮》写得不错,内容也很有味道,好!
11岁的孤儿安妮被错送到住在绿屋的一对夫妇家,因为安妮的可爱,那对夫妇收留了安妮。
于是绿屋的安妮上学了,发生了许多让人又可气又可笑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又喜欢上了安妮这个人物形象,她活泼、大胆、可爱、聪明、善良,最重要的是她极富想象力,乐观极了,在她眼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她爱说话,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倒希望和她交朋友,有她在我永远都不会寂寞了。
我希望能做个像安妮一样的女孩,讨人喜欢的可爱女孩。因为女孩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书,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大概十四岁左右,个子又高又瘦,长着一头浅黄色的金发。
他喜欢睡觉和吃饭,游手好闲而且很爱调皮捣蛋。一个晴朗的星期天的早晨,一只小狐仙来到男孩家偷东西。男孩想做个恶作剧,捉弄小狐仙,这使小狐仙非常生气。把男孩变得和小狐仙一样小。男孩走出家门,发现自己能和动物对话。因为他平时很爱欺负家里养的动物,现在动物们看见他这幺小,便张口就骂男孩。
这时,一队大雁飞了过来,招唤着男孩家的雄鹅一起飞,而男孩发现家里的一只大雄鹅要飞走了,便马上跳到雄鹅背上,想阻止雄鹅飞走,可雄鹅已经和大雁一起飞上了天空。男孩紧紧地抓住雄鹅的羽毛,不让自己滑下来。在这次旅行中男孩学会了和动物和睦相处,并且帮助雁群成功脱险。
最后和雁群告别时男孩又变回了人。读了这本书,我不仅累计了词汇量,掌握了写作的技巧,还了解了许多知识,读书的时候好像我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好像带我游览了许多地方。 这个男孩在这次历险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凭着勇敢、顽强的精神都克服了,使大雁们信任他。
他也曾想过回家,但坚强的信念阻止了他。在这个路程上他什么天气都遇到过,可使他还是那么坚强,想办法克服。这种顽强的信念使我大受启发,困难就是成功路上的阶梯,你要敢于面对现实,登上阶梯,当你克服了困难时,就是往前迈了一大步!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
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
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