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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是指女员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称,这其实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简称。《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非过失性解除)、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定”三期”的目的是基于女职工的特殊性,为女职工设定的特殊保护期间,体现了对女职工的倾斜性立法规定。
下面来看看劳动合同法 对于三期女职工的具体规定吧。
01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协商一致,那是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女员工自己也不想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另外,产期按照工资的100%支付,孕期和哺乳期按照正常工资的20%支付。
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被追究刑事责任;
02不符合生育政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只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的,女职工违反生育政策视为严重违纪的,就可以合法解除,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相关规定,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此条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那就属于违法解除。
0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女职工的 结婚、怀孕时间吗?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限制女职工关于结婚、怀孕的时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上的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约定了限不和你女女女 n制结婚、怀孕等类似的内容,那么关于这样的条款是属于无效的条款。也就是说,虽然这一部分的劳动合同无效,但是除此内容之外的其他条款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04产检算不算是工时?用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花去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克扣女职工的工资。
但是,女职工是需要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请假的相关手续和程序,同时提供给用人单位相关的检查记录,这份检查记录自己也要保存好,如果出现纠纷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05女职工如若流产,能有产假吗?根据《劳动法》第8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相关部门的证明,给与一定时间的产假,给一段时间让女职工恢复身体。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而正常的产假却是90天。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流产的女职工是可以获得产假的,但是流产的产假天数与正常分娩产假是不同的。
06对于女职工权益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⑴ 用然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⑵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够适应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应该减轻原工作的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
⑶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场所。
⑷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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