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处南美洲西北地峡部分,西壤哥斯达黎加,东邻哥伦比亚,南濒太平洋,北临加勒 比海,海岸线长2,188公里,中部多山,以BARU火山高度3,475公尺为最高峰,此山将 巴国三分之二领土划为两大平原,靠大西洋的平原较为狭窄,为热带森林所覆盖,靠太平 洋的平原较宽广而多森林海峡。
巴拿马由于地处中美洲地峡最狭之处,自古即为美洲进出大西 洋及太平洋走廊。巴拿马运河为贯通太平洋及大西洋两洋的交通孔道,素有“世界的十字 路口”之称,其在经济及军事上的重要性不可言喻,也因此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拿 马发展成为交通运输中心及中南美洲的主要商业与金融中心。
1501年,巴拿马沦为西班牙殖民地,与哥伦比亚同属于新格兰纳达总督区。1821年 巴拿马宣布独立,成为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的一个省。1830年,大哥伦比亚共和国解体,巴 拿马又成为新格兰纳达(后称为哥伦比亚)共和国的一部分。从19世纪40年代起,法、 英、美等国便开始激烈争夺巴拿马运河开凿权。
1878年,法国曾取得巴开凿运河租让权, 但开凿未成功。1903年,美国又强迫哥伦比亚政府将运河开凿权让与美国,哥伦比亚政府 未准。同年11月3日,美军在巴拿马登陆,策动巴拿马脱离哥伦比亚,成立巴拿马共和 国。1903年11月18日,美国同巴签订不平等的巴美条约,将运河地区16。
1公里宽的地 带让美国永久使用并加以控制。巴拿马运河于1904年开凿,到1905年通航,成为沟通太 平洋和大西洋的“最方便”通道。为了收回运河主权,巴拿马人民经过半个世纪的英勇斗 争,终于在1977年9月迫使美国同巴拿马签订《巴拿马运河条约》和《关于巴拿马运河 7欠处中立和管理的条约》,两项条约已于1979年10月正式生效。
按照条约,到1982年10 月后,巴拿马要收回运河水陆地带的70%,到2000年前,巴政府收回运河区的全部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