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计划经济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计划经济是一个范围很大的体系,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我国的经济改革一直以来就是在抛弃计划的体制,这个过程新并没有结束. 经济改革最早是1978年从农村开始的,改农村公社的高度统一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在农村改革取得成功后,开始了城市工业的改革.国企改革后来成为经济改革的中心,一直延续到现在. 计划除了经济方面外,还有社保、医疗、教育等一些社会方面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改革到现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三大产业发展迅速,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并良好发展。目前面临较大的问题正是社保、医疗这些公共部门方面。如看病难、社会保障落后等,这些部门的问题已经形成经济增长的瓶颈,亟待解决。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是所有者缺位、激励约束机制失灵,价格对经济没有指示性,由此导致劳动者积极性底、市场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最终结果是经济得不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我国经济改革其实是改变这种体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最终增强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所以我国对计划经济的改革并没有结束。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计划经济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一、定义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计划经济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计划经济,也称指令性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

二、计划经济优点

1、能保证所有的人都有工作,能保证国计民生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

2、对经济进行预测和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在宏观上优化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重大结构进行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合理化。

3、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4、能够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计划经济缺点

1、容易脱离实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对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容易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相互脱节。

3、不能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容易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现象。

4、形成特权阶层和被奴役阶层不可避免。消极怠工成为劳动者的必然选择,束缚了企业的手脚,企业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不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和革新。

6、容易导致供求脱节及宏观经济比例重大失调。

的计划经济体制在1992年时结束。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提出是十四届五中全会。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431353338力”。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

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从党的十四大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取向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成为自觉、主动的历史进程。

按照十四大的部署,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党的十四大决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系统化、具体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原则、方针和内容做出决定。

《决定》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微观基础到宏观管理,从城市改革到农村发展,从经济运行机制到科技教育体制,从经济手段运用到法律制度建设,从生产、分配到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和领域,规划了上世纪90年代的改革任务,构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

《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勾画了科学、系统的宏伟蓝图,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图大业的行动纲领。

实现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变革,这是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的,同时借鉴了国际市场经济的成熟经验,在市场运行机制和法律准则等方面与国际社会基本一致。到本世纪初,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

当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构建起来之后,市场化进程的重点则在于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或者说是市场经济建设的“质量”方面。所以,党的十六大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解决许多极其复杂的问题,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是让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强调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形式,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生产管理权限与利益分配关系,在企业内部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这一时期改革的主要举措是“放权让利”,先是实行国有企业利润留成制度。

1981年实行“利润包干制”,企业按核定的利润目标向国家承包,超过的部分归企业留用,完不成的部分由企业自行补齐。此后又实行了“利改税”,把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改为缴纳税金,税后利润全部留归企业。

1984年,中央明确提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国有企业开始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有自主选择和安排产供销活动的权利,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

1992年,中央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资产处置权等经营自主权。事实上,这一时期国有企业已逐步拥有了产品所有权,基本确立了市场主体地位。

从1993年到2002年,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从政策调整进入到制度创新阶段,国有企业开始推行公司制改革。

1993年,中央提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999年,进一步明确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此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这个框架下,中央又正式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按照这一思路,国有企业不断深化公司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率和效益。

由此可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也是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产品所有权科学分离的过程。如果说在早期放权让利阶段企业尚不拥有独立的产品所有权,那么,到了承包经营制阶段,经营权与产品所有权就都下放给了企业。

后来的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产品所有权分离。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自信地说,经过40年改革创新,我国国有企业已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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