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车。
用车辆识别代码,可以查出来车辆是否出过事故,前提是必须在四S店维修,或投保过车辆损失保险,否则,查不出来是否有事故。
一,抄下车辆识别代码,到其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既可查出是否有过出险记录,及更换的所有配件。
二,到其品牌四S店,让售后服务人员查询(大部分用车牌号)。不认识的不给查的,不过可以想想办法哟,你懂的。
另外也可以在网上查询,还有一些软件,比如汽修保啊之类的,不大准确。
欢迎大家留言、评论、探讨。
买二手车怎么鉴定是不是事故车?
消费者在挑选二手车时,总会担心是否出现大事故。不错,事故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交易价格,挑选二手车时,除了掌握发动机、制动、传动、变速器、电器设备等关键部件的优劣,掌握车辆曾经的事故情况也非常重要。而检查车架是判断汽车是否有碰撞事故的好方法。
看表面 试车可判断事故车辆
大部分出过事故的车辆,在车架上都会留下痕迹,就看您能否判断出来了。
大部分轿车采用“整体车身”结构,即车身/车架整体设计;而多数货车、SUV仍然采用单独的车身和单独的车架式设计;而且有些“公路型、城市型”SUV也采用整体车身设计,也就是常说的“CBV”(轿车底盘型SUV)等车型。
车架受损后,在行驶中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这可以通过试车来判断。
例如转向不均匀也不稳定;直行过程会有车轮的响动;轮胎有偏磨痕迹;转向侧倾不均匀、制动时跑偏等现象。这些反应则可能是与车架弯曲有关系,说明曾出现事故。
细挖掘 N法认出事故二手车
现场勘察车辆时,可以通过如下方法:
1。找直线
分别检查左、右两侧的前后轮是否成一条直线,不是直线,说明整体车架弯曲了。
2。
量间隙
测量每个车轮后侧与轮罩的间隙,应大致相同,否则说明车架或整体车身有弯曲迹象。
3。找痕迹
打开引擎盖后,看贯穿整个机舱的两根纵梁,通常在蓄电池的下方的不容易看到,而左侧容易观察。
检查它们有无焊接或开裂的痕迹。如果是追尾或侧面撞击的事故,车架会受挤压而弯曲或开裂,维修时都需要焊接。
4。找开裂
检查轿车的翼子板部分,这也是判断轿车整体车身是否有事故的关键部位,如果有焊接或开裂等痕迹,就说明其出现过侧面碰撞事故;如果有条件开上地沟,就可以很明显地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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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区别是什么?
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区别:
(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从鉴定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
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4)从证据的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只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专家鉴定组成员并不在鉴定书上签字,因此,专家鉴定组成员也不可能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作为证据使用的明显缺陷。
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司法鉴定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呢?
提交的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等等。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这些也是我们在以前文章中提到的“主观病历”。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这些也是我们在以前文章中提到的“客观病历”。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这就是抢救记录,及补记记录。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这实际上是封存的证据和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论。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比如: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而作为患者及其家属,在提供的材料方面,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
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抢救的材料都可以作为相关的证据使用。
在医疗过程中的病历资料、检查单据、缴费和收费单据,转款证明凭证等等。只要是可以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的就可以了,同时,提醒患者及其家属,仅仅是在医疗机构购买药物的缴费单据是不能够证明,是在该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的事实的!因为,这样无法排除,患者在另外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仅仅在产生纠纷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事实。
如果有该医疗机构的处方、挂号凭证的方可以证明医疗关系的存在!另外,与本次治疗时间间隔比较远的相关单据,是不能够完全证明本次治疗的医疗关系的,所以,需要近期或者可以证明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