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法律职权和事实职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上通常只讲不讲职责职权。  职权主要强调权力,职责主要强调义务。  职责与权力是相辅相承的,有权力就有职责。  现代社会,权责是统一的。职责是对使用权力最基本的要求,是使用权力者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对权力不加以约束,就会以人民群众造成损害。权力与职责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职责离开权力就会失去支点,权力离开职责就会变味。  处理好职责与权力的关系,一是要强化职责意识。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责任,其本质就是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最高体现。行政机关人员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就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这也是行政机关人员的职责体现。二是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律已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是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各级安监部门履行好职责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秉公用权。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这种权力只能服务于人民。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职权,法律职权和事实职权有什么区别?

有哪些职权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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